通過虛假交易“拍A發(fā)B”
近年來,一些不法經(jīng)營者為逃避監(jiān)管執(zhí)法,無限度地追求流量和虛假好評,對“刷單炒信”模式“包裝升級”,區(qū)別于往常的“自刷”或者雇傭“刷手”的刷單模式,以寄送小額贈品、禮品代替下單商品,形成“拍A發(fā)B”交易模式,從表面上看接近正常購物行為,具有很強的迷惑性、隱蔽性。然而萬變不離其宗,無論違法手段如何披上“合法”外衣,其本質仍構成虛假交易違法行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火眼金睛”。
安徽省黃山云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利用老客戶“拍A發(fā)B”“刷單炒信”。當事人利用淘寶旺旺聯(lián)系曾經(jīng)下單的消費者,稱按照流程參加店鋪活動可以贈送小額禮品。具體流程為:消費者搜索店鋪內某款產品關鍵詞并下單,付款;當事人發(fā)貨的并非下單產品,而是一些小禮品;物流到達后要求消費者確認訂單并給予好評,當事人將本金和傭金返還給消費者。當事人以贈送小禮品的方式“拍A發(fā)B”,改變商品的實際銷售狀況,欺騙誤導相關公眾。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23日,當事人共刷單372單。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第二十條第一款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