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進一步貫徹法治政府建設既定方針,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黨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屆五中全會均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確立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重要內容。為實現(xiàn)這一目標,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提出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簡政放權,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并就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作出了部署安排,確立了七大主要任務、四十項具體措施。因此,黨的十九大僅就法治政府建設予以重申,以最大限度地堅持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政府建設的既定方針,力爭至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的目標。
第四,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如果司法這道防線缺乏公信力,社會公正就會受到普遍質疑,社會和諧穩(wěn)定就難以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以司法領域中的重大問題為導向,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解決了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其中,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涉及司法體制改革措施二十余項,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確立了四十余項司法體制改革內容?;谒痉w制改革的有效實施,新時期深化司法實踐,一方面需要講究傳承,圍繞既有的司法體制改革措施完善司法體制綜合配套;另一方面需要以公平正義為依規(guī),進一步強化司法責任制的全面落實,實現(xiàn)“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確保“放權不放任、有權不任性”。
第五,進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全面依法治國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法治社會建設作為全面依法治國戰(zhàn)略布局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法治國家與法治政府建設的基礎。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新時期深化法治社會建設的論述涵蓋了以下四個層次的意涵:首先,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其次,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以涵養(yǎng)法治文化推進法治的理想落地,推動全社會將法治作為一種文化共識、價值取向內化于心、外踐于行,自覺維護法治權威;再次,突出強調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最后,倡導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帶頭遵法學法守法用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基本方略之一,也是決勝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國的有力保證。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深化了對法治的認識,為全面依法治國總結了經驗、確定了發(fā)展路徑、謀劃了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方略,是新時代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行動綱領和指南。我們有理由相信,只要以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腳踏實地的作風、久久為功的勁頭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法治中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絕不會是抽象的藍圖,而是可以確定實現(xiàn)的歷史偉業(yè)。
(作者為武漢大學副校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武漢大學法學院湯景業(yè)博士研究生對此文亦有重要貢獻)
責編/孫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