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以來,經(jīng)濟建設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但在人民生活水平、財富水平增長的同時,也開始出現(xiàn)貧富的分化,居民收入差距問題越來越突出。這種差距是在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之上產(chǎn)生的,應該說,相對于物質匱乏的時代,這是一種進步。但收入差距的擴大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也與實現(xiàn)共同富裕的目標相悖,因此,如何實現(xiàn)公平地分配經(jīng)濟發(fā)展的成果,即分配正義問題在理論和實踐中廣受關注。“十三五”規(guī)劃建議明確提出:“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調節(jié)力度”,是分配正義在政策規(guī)劃方面的體現(xiàn)。當代政治哲學的理論中關于分配正義有哪些不同聲音?國家所分配的東西是什么?又應該以何種原則即怎樣對這些東西進行分配?人民論壇理論研究中心綜合梳理了當代關于分配正義的流行觀點并進行評述,期待讀者能夠對分配正義觀念有直觀和理論的認識,也能從學理上對我國的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
分配正義:公平的分配
“正義”一詞起源于古希臘,最著名的用法來自于柏拉圖《理想國》,指正當?shù)?,合乎善的。在《理想國》中,柏拉圖描述了自己心中的“正義的國家”——理想國。而在當代政治哲學家中,最通行的用法是羅爾斯的《正義論》中的“正義”,大意為平等,就是從國家層面討論如何實現(xiàn)平等的分配,即分配正義,這一詞最早可以追溯到亞里士多德。簡而言之,分配正義即公平的分配,也可以認為是關于分配活動的一種價值觀念和價值選擇。
分配正義問題的出現(xiàn)與社會資源的稀缺和現(xiàn)實社會存在的不平等有關。人類賴以生存和發(fā)展的資源總是有限的,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需要,而對這些有限的資源如何進行公正分配,是社會面臨的問題。這里的資源不只包括物質資源,還包括機會、社會軟環(huán)境(如尊重)、教育等非物質資源。如何實現(xiàn)這些資源的分配的正當性,是分配正義探討的問題。
但分配正義不是簡單的平均主義。導致不平等的原因有很多,從主客觀角度來劃分,主觀條件如自身的努力程度,個人的理想和抱負等??陀^條件方面,大體分三類,第一類是家庭出身,如出生在城市和農(nóng)村、發(fā)達地區(qū)和欠發(fā)達地區(qū)、家庭條件等,都會對個人的收入有影響(在學術討論中,中國戶籍制度的存在,在制度層面上肯定了家庭出身差異的正當性,很受詬病);第二類是自然天賦,如天生對音樂敏感、聰明、擅長運動等;第三類是機遇、運氣等因素。通常人們對主觀條件導致的不平等沒有異議,多數(shù)人都認同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越努力越有理想的人會獲得更多。但在客觀條件方面,由于家庭出身、自然天賦、機遇運氣等所產(chǎn)生的不平等,是否需要分配正義加以糾正,卻頗有爭議。
值得注意的是,有學者提出,分配正義是指國家作為主體實行的分配,即國家正義,而非個人正義(雇員獲得雇主給予的報酬等)。從這個角度說,國家以制度的形式(如稅收、社會保障、教育制度等)對現(xiàn)行利益進行再分配,以糾正初次分配的不正義,就是分配正義的范疇。制度設計需要基于一定的分配正義的原則或觀念,同時要考慮分配什么,怎么分配等問題。
分配的內(nèi)容與原則
分配的內(nèi)容,即分配什么,也就是國家需要將哪些東西“平等化”地分配給每個人。在當代政治哲學中,關于分配什么,有四種基本的回答,即福利、資源、能力、優(yōu)勢。
福利(Welfare)
福利主義認為,應該平等分配的是福利,也就是說,福利是平等的標準,個人的福利是進行評價和比較的依據(jù),分配正義最終要讓人們享有平等的福利。當代的功利主義,是福利主義的重要表現(xiàn)形式。平等分配福利,關注的是人們的實際生活,具有可看得見的吸引力,人們對此有直觀的感受。福利主義按照事情對人們現(xiàn)實生活的影響來評價事情的價值。
由于將福利而非平等、權利等因素視為分配的標準,就存在過于主觀的問題。福利主義者重視的是分配的結果,但這種分配的結果卻因人的不同而性質不同。例如,有些人的生活需要很多資源,也就需要相應的福利,而有些人卻不需要那么多的資源,也就不需要那么多的福利。況且,怎樣界定福利也是一個問題,奢侈的生活,不正常的偏好,是否算福利的一部分?怎樣的福利分配算是平等的,是能讓人們滿足的?這些判斷標準都未免過于主觀。
資源(Resources)
廣義上的資源平等,包括兩種理論,一種是羅爾斯、桑德爾的“善”的平等,一種是德沃金的“資源”平等。桑德爾認同羅爾斯關于基本善的觀點。羅爾斯的善(goods)指利益、好處,也可以視為廣義上的資源。基本善是指每一個理性的人渴望的東西,是社會通用的,如權利、自由、機會、收入、財富等等。
因為羅爾斯的基本善并非一種,而是多種,就面臨難以進行人際比較進而判斷是否平等。也就是說衡量基本善的“指標”問題,羅爾斯給出了簡化基本善的方法,即只考慮收入和財富,但這種方法也就意味著將基本善簡化為金錢一個指標,將基本善的平等分配簡化為收入的平等,是有爭議的。德沃金的狹義的資源平等,就是讓每個人都能平均分配到資源,但正如柯亨批評的,對資源進行分配,擁有更好的天賦或運氣的人,可以更好地利用資源,從而雇傭他人為其效力,導致不平等的資本主義產(chǎn)生。
能力(Capability)
阿馬蒂亞·森(以下簡稱森)提出的能力平等也具有廣泛的影響。希臘語中的能力是dunamis,意思是潛能、能夠、能力。在森那里,能力指功能的集合,包括一個人所做的活動(doings,如跑步、讀書等),以及一個人所處的狀態(tài)(beings,如健康、幸福等)。而一個人有可能實現(xiàn)這些行為活動和生活狀態(tài)的功能組合,就是一個人能力的體現(xiàn)。森認為,分配正義需要分配的,就是能力。
但森的能力理論也存在一定問題:人的能力是多樣的,不可能對人的所有能力進行評估,也沒有辦法確定不同能力的權重。此外,在操作層面,對能力進行分配也存在困難,也就是說,政府沒有辦法做到對每個人的能力狀況進行調節(jié)、分配。
優(yōu)勢(Advantage)
分析馬克思主義學派是這一觀點的代表學派,認為社會應該能夠使面對相同環(huán)境的人們獲得平等的優(yōu)勢,使處于自由選擇狀態(tài)中的人們,通過不同行為,獲得不平等的優(yōu)勢。主張優(yōu)勢平等實質上是一種“機會平等”。這種觀點由英國牛津大學教授柯亨提出。
盡管各派別對分配什么各持一詞,有一點卻是共通的,即改善弱勢群體的處境。分配基本善是為了改善最不利者的處境,分配資源,是為了降低客觀因素對不利者的影響,分配優(yōu)勢有利于改善殘疾人的境況,等等。也就是說,當前社會出現(xiàn)的貧富差距過大,急需分配正義來改善處于貧困狀態(tài)的人們的處境。以何種原則及怎樣進行分配,也是頗有爭議的話題,下面給出幾種在當代理論界常見的分配原則。
平等(Equality)
平等論主張平等分配優(yōu)先,即“平等至上”(德沃金),一切按照平等原則進行分配。如果一個社會中一部分人生活得比另一部分人差,而這部分人生活差的原因又不是他們自己的錯誤導致的,那么這種情況就是平等論者不能接受的。平等論中也有多元主義平等和嚴格平等之分。舉例來說,如果用數(shù)字表示人們的福利、財富等,數(shù)字越大表示人們的生活狀況越好,那么,以下兩種情況:所有人福利為10和所有人福利為100。對嚴格平等論者來說,因其只考慮平等,不考慮其他,這兩種情況都是可以接受的,并沒有哪一種更好的區(qū)分,因為都實現(xiàn)了平等。而對于多元主義平等論者來說,由于引入了其他(如功利主義)原則,因此后者是更能接受的情況,因為后者整體生活水平更好。
但面對更復雜一點的情況,兩個派別之間就出現(xiàn)了分歧,例如下面兩種情況:一半人福利為100,一半人福利為50;所有人福利均為10。嚴格平等論者自然接受后一種情況,因為遵循了平等原則,但多元主義的平等論者就面臨著矛盾,后一種情況的福利不如前一種情況,不符合其他價值(如功利主義等)的要求,但卻遵循了平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