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以改革開放以來七次黨代會報告為文本,梳理了其中關于反腐倡廉的論述,并從反腐敗工作的定位、反腐敗斗爭的特征、反腐倡廉的方針和反腐倡廉的措施等四個方面分析了中國共產黨反腐倡廉政策的演進。隨著反腐敗斗爭的不斷深入,反腐工作的地位日益提高,力度逐漸加強,方針更加科學,措施愈加得力,機制臻于完善。
【關鍵詞】反腐倡廉 黨代會報告 政策演進
【中圖分類號】D220 【文獻標識碼】A
黨風廉政建設關系黨的生死存亡。改革開放以來,歷屆中央領導集體都高度重視反腐敗工作。習近平明確指出:“一些黨員干部中發(fā)生的貪污腐敗、脫離群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必須下大氣力解決。全黨必須警醒起來。打鐵還需自身硬。”①從黨的十二大到十八大,歷次黨代會報告均有涉及反腐的內容。這些論述集中體現了黨的反腐倡廉政策,反映了全黨在作風建設中的艱辛探索。文章試圖對這些論述進行歷史考察和文獻梳理,進而分析中國共產黨反腐政策的演變。
1978年以來,我黨先后召開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由于每次會議的背景不同,形勢各異,因此關于反腐敗工作的認識和措施也略有差異。但不管政策如何演進,政治報告中的相關論述均體現了一些基本共識:第一,在對腐敗現象的估計方面,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tǒng)一,既承認存在腐敗現象,又要求全體黨員正確看待,相信黨員干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第二,在對反腐成效的估計方面,堅持以肯定成績?yōu)橹?,堅定反腐倡廉的信心。第三,在對待腐敗問題的態(tài)度方面,始終把反腐倡廉當作黨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強調對腐敗惡習保持高壓態(tài)勢,堅決清除一切腐敗分子,絕不允許黨內有藏污納垢之地。第四,反腐工作的具體部署也有承襲之處,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內巡視制度;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要求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等。除了延續(xù)與繼承之外,黨的反腐倡廉政策更彰顯于不斷創(chuàng)新、與時俱進之中。隨著世情、國情、黨情的變化,反腐策略也隨之調整,漸趨完善。從七次黨代會報告中,我們亦可洞悉反腐政策的變化軌跡。
反腐敗工作的定位
在黨的建設的偉大工程中,反腐工作的地位獲得明顯提高,反對貪腐的力度愈益加強。十二大報告把反腐敗工作放在打擊經濟犯罪活動和黨風建設這兩項工作之下,而沒有單獨談論這一問題的段落。由于歷史條件的制約,黨對腐敗現象的性質還只有初步的認識,僅僅將其視為犯罪活動和作風不純,甚至認為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階級斗爭”。不過,十二大報告也有精辟與深刻之處。報告根據陳云的著名論斷,提出“黨風問題是關系執(zhí)政黨生死存亡的問題”。換言之,黨不僅在革命時期,而且在執(zhí)政時期,都應保持優(yōu)良的作風,防止腐敗的發(fā)生與蔓延。這便把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上升到黨的生死存亡的高度。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反貪斗爭與經濟建設的關系逐漸成為全黨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十三大報告則在這一方面作了一些不太成功的探索。十三大報告說:“我們必須把反腐蝕寓于建設和改革之中。”“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如果容忍腐敗分子留在黨內,就會使整個黨衰敗。”②這段論述實際講了兩層含義:一是反腐敗必須服從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不能干擾國家的中心工作;二是改革開放過程中需要反腐敗,因為反腐敗關系黨的生死存亡。但這第一層含義容易給人造成一種錯覺,即認為積極反腐就會干擾經濟建設,就會犯“左”傾錯誤。其隱含前提是承認反腐敗對經濟建設有負面影響,無形中把經濟建設與反腐倡廉對立起來,實踐中則可能會引起輕視反腐工作的偏向。
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中央加大了懲治腐敗的力度,十四大報告提出要“把端正黨風和加強廉政建設作為一件大事”,“在改革開放的整個過程中都要反腐敗”,同時不再提及反貪工作要服從于經濟工作。1993年8月,江澤民再次系統(tǒng)地闡述了反對腐敗與經濟建設的關系:“開展反腐敗斗爭,就是保證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順利進行的一項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把反腐敗同經濟建設對立起來、同改革開放對立起來是不對的。”③這就從正面肯定了反腐敗對經濟建設的影響,較好地平衡了反對貪腐與經濟建設之間的關系。十五大報告延續(xù)了十四大報告的表述,仍舊從黨和國家的高度強調反腐敗的重要性,認為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警鐘長鳴。十六大報告強調必須要旗幟鮮明、毫不動搖地把反腐敗斗爭深入進行下去。
從十四大開始,歷次黨代會報告都用一個單獨的自然段來論述反腐倡廉問題,這表明黨中央已經認識到反腐工作在黨建工作中的重要位置。而十七大報告則更進一步,直接把反腐倡廉建設從作風建設中單列出來,使之成為“五大建設”之一。這種做法既肇因于當時嚴峻的反腐形勢,也折射出現實中反腐工作的突出地位,因而更符合黨心民心。十八大報告則把“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視為“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并且指出如果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和國家造成致命的傷害。
反腐斗爭的特征
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在與一切消極腐敗現象的堅決斗爭中逐漸認識到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艱巨的任務。十二大緊緊圍繞著肅清十年流毒、使黨風根本好轉和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等主題而展開。大會既有繼續(xù)撥亂反正、恢復國家正常秩序的安排,也有針對新時期新問題的新舉措。但當時的中央領導人認為通過短期的嚴厲打擊就可以扭轉社會風氣,通過整頓懲治加上共產主義教育就可以控制腐敗現象,因此十二大并未從長計議,僅以打擊經濟領域內嚴重犯罪活動和整黨整風作為反腐的兩項具體措施。十三大報告則從正反兩方面總結了整黨的經驗教訓,認為“前幾年的整黨工作,成績是主要的”。但是老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還會產生出來。正是因為十三大已意識到根除腐敗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所以才提出靠黨組織的經常性工作,靠改革和制度來加強黨建,但這種高瞻遠矚的想法隨后卻并未得到很好地貫徹落實。
蘇東劇變和國內風波之后,反腐敗斗爭的嚴峻性和重要性迅速凸顯。鄧小平反復告誡全黨: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懲治腐敗,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不懲治腐敗,特別是黨內的高層的腐敗現象,確實有失敗的危險”;“這個黨該抓了,不抓不行了”。十四大報告正是根據鄧小平的這些囑托與交代,提出要充分認識反腐敗斗爭的緊迫性、長期性和艱巨性。
十五大報告則進一步要求把長期性和階段性結合起來。報告說:“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警鐘長鳴。既要樹立持久作戰(zhàn)的思想,又要一個一個地打好階段性戰(zhàn)役。要繼續(xù)抓好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查處大案要案、糾正部門和行業(yè)不正之風的工作。各級黨委務必做到旗幟鮮明,態(tài)度堅定,工作鍥而不舍。”這里的“階段性”就是指要狠抓現階段的主要工作,解決實際問題,與十四大報告中的“緊迫性”類似。在2000年的中紀委第五次全會上,江澤民從腐敗產生的根源來闡述反腐倡廉工作的長期性,他說:“這些土壤和條件不是短時期就可以鏟除的,因此消除腐敗現象必然要經歷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我們必須堅持不懈地與腐敗現象進行斗爭,努力把它減少到最小的程度。”
十六大報告繼承十四大以來的基本觀點,強調緊迫性與長期性的辯證統(tǒng)一。十七大報告又有所突破,它將反腐工作的基本特征概括為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其中“復雜性”是首次出現在黨代會報告中。十八大報告再次重申:“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④針對這一提法,習近平總書記闡釋道:“關鍵就在‘常’、‘長’二字,一個是要經常抓,一個是要長期抓。我們要堅定決心,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不斷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⑤
反腐倡廉的方針
在30多年反腐倡廉建設的生動實踐中,我黨逐漸摸索出一條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逐步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反腐倡廉方針。改革開放初始召開的十二大沒有提出明確的反腐方針,而只是把反對貪污放在打擊經濟犯罪和整黨整風中進行。十二大力圖通過對黨內進行一次普遍的思想政治教育來鏟除腐敗的根源,實際上是對腐敗產生的社會歷史原因缺乏認識,把腐敗產生的根子僅僅歸結為個人思想作風和道德品質,這就使得十二大的反腐倡廉方針存在著嚴重的缺陷。針對十二大以來的依靠思想政治教育肅清腐敗源頭的作法,十三大作了不少反思,認為僅僅靠教育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必須采取堅決清除的方針。這表明黨中央已經意識到單靠思想教育并不能遏制腐敗的滋生與蔓延,必須拿起黨紀國法的武器,以從嚴治黨、堅決清除的態(tài)度來與黨內不良現象作不懈斗爭。十四大報告仍舊維持了這種嚴懲的姿態(tài),認為一旦腐敗分子危害黨和人民,不論是什么人,都必須堅決予以懲處。
1993年,中紀委第二次全會在北京召開。江澤民指出:“懲治腐敗,要作為一個系統(tǒng)工程來抓,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持之以恒。”⑥作為首次提出的反腐敗方針直接為十五大報告提供了藍本:堅持標本兼治,教育是基礎,法制是保證,監(jiān)督是關鍵。鏟除腐敗的土壤是反腐思路的重大轉變,標志著黨中央更加注重治本和預防,更加強調從源頭上防止和治理腐敗。2000年,在中紀委第五次全會上,江澤民再談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他強調應處理好治標與治本的關系,他的講話直接為十六大報告的相關論述提供了母本,許多觀點都原封不動地寫進了報告之中,由此便形成了十六大所確定的反腐方針。
十七大報告提出三個“更加注重”,三個“更加注重”鮮明地指出了中國共產黨反腐倡廉政策的發(fā)展趨勢和長遠目標,對于形成全方位的反腐屏障,具有重大意義。十八大報告大體沿用了上述方針,并將其納為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