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啟動第三次土地改革,大力推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盤活農村土地資源,對于加速城鎮(zhèn)化和農業(yè)現代化,對于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擴大內需,激發(fā)經濟發(fā)展內生動力,促進國民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實現“兩個百年”的宏偉目標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當前,世界經濟形勢低迷,外需疲軟;國內產能過剩加劇,內需乏力,經濟下行壓力增大,啟動以推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為核心的第三次土地改革正當其時。另外從公平的角度講,土地是農民最大的資產,農民離開農村而承包土地卻不能流轉變現成為收入,實在是有違社會公平。當然,土地改革是一項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全局的重大改革,牽一發(fā)而動全身,必須統籌規(guī)劃,周密部署,穩(wěn)步推進。其中最主要的,一是修法確權。通過修改《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物權法》,給農民承包土地完整意義的使用權,農民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出租、入股、抵押和轉讓,以此來獲取收益。有的學者認為,應該修憲實行農村土地私有化,給農民以土地所有權。其實,兩權分離后所有權已經不那么重要了,只要有了完整意義的土地使用權,農民就可以通過土地使用權的有償流轉而獲得收益。二是財政和信貸支持。比如拓展政策性農業(yè)銀行的功能,為農戶流轉集中土地提供長期低息貸款,財政給予貼息??梢越梃b美國的做法,國家組建無追索期的農產品信貸公司,為農戶提供低息貸款,農戶若發(fā)生經濟困難可用農產品償還貸款。三是完善社會保障?,F在,農民進城務工卻不愿意轉讓農村承包的土地,原因就在于土地承擔著農民最終生活保障的功能。因此,應當加快建立健全城鄉(xiāng)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解除進城農民轉讓承包土地的后顧之憂。長期以來,我們習慣于用政府直接投資推動經濟發(fā)展,其結果往往加劇結構失衡,導致經濟發(fā)展的不可持續(xù)。不妨換個思路,變政府直接投資為間接投資,把政府直接投資的錢用于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這樣既踐行了執(zhí)政為民的理念,改善了民生,又釋放了社會消費潛力,擴大了內需,可謂一舉兩得。而且社會投資和消費對經濟的拉動要比政府直接投資更合理、更有效、更具有可持續(x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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