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前,我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事業(yè)處在新的發(fā)展階段,亟需建構完善符合中國國情、彰顯文化自信的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面對新的問題與機遇,力求在保護理念、管理方式、闡釋利用和學科建設上有所突破和創(chuàng)新,構建涵括城鄉(xiāng)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下系列文化遺產保護、文化遺產社會功能性分級分類管理和中國“文化遺產學”四個方面的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
【關鍵詞】文化遺產保護 文化自信 體系建構 【中圖分類號】G12 【文獻標識碼】A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積極推進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挖掘文物和文化遺產的多重價值,傳播更多承載中華文化、中國精神的價值符號和文化產品。”回顧歷史,由新中國成立時篳路藍縷、艱苦創(chuàng)業(yè),到改革開放后打開國門、引進技術,再到今天系統(tǒng)保護、科技創(chuàng)新,我國的文化遺產保護事業(yè)一直在探索中前行。整體來看,我國的文化遺產保護對象范疇不斷擴大,新的遺產類型的出現(xiàn)要求保護理念不斷更新。面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現(xiàn)狀和機遇,要不斷追求探索,在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中堅定文化自信,構建好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
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現(xiàn)狀
經過長期實踐,我國現(xiàn)已建立了較為全面的從中央到地方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體系,覆蓋了包括傳統(tǒng)文物古跡、新興文化遺產類型、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內的多元保護對象。同時,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不斷推進文化、文物、旅游等管理職能一體化,整合遺產資源,為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文化遺產保護利用之路奠定了良好基礎。
首先,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對象已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單一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畫、近代現(xiàn)代重要史跡等不可移動文物,以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擴展到城市遺產、鄉(xiāng)村遺產、工業(yè)遺產、文化景觀、線性遺產、20世紀遺產等新類型,并開始探索國家文化公園、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國家礦山公園等“國家公園”體系的建設。
其次,隨著經濟和科技實力的不斷增強,我國不同類型文物的保護技術顯著提升,并逐漸與國際接軌。廣受矚目的出土文物、石窟寺、土遺址保護關鍵技術與材料不斷取得創(chuàng)新性突破,古建筑和近現(xiàn)代建筑保護修繕技術標準體系日益完善,以世界遺產為代表的監(jiān)測技術、文物預防性保護技術等取得重要進步。
最后,我國成為世界遺產大國,借由世界遺產申報,相關的國際遺產保護理念和管理模式被引進國內,促成了相關保護準則、保護規(guī)范、管理與監(jiān)測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豐富了既有的文物保護體系,并與國際保護組織和相關國家建立了密切合作聯(lián)系。在這個過程中,中國也逐漸成為國際遺產保護界的中堅力量,將中國經驗推廣至國際社會,在國際合作中不斷加強文化交流對話,持續(xù)促進我國在世界遺產保護中影響力與話語權的提升。
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的機遇與問題
一是從本土文物保護經驗向融合國際理念的文化遺產體系轉變。中國文物保護工作,在大量本土保護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經驗,樹立了考古遺址、文物建筑、風景園林、歷史文化名城等為核心的本土保護經驗思想,并且在與世界其他國家的交流合作中,學習了國際原則理念,融合了國際文化遺產概念,擴大并豐富了遺產類型的范圍與認定,建立了以價值認知為中心的文化保護體系。但同時,也帶來了“世界普遍話語”與“本土多元文化”之間的對話張力。
文化遺產價值認知是開展保護與管理的前提,決定了遺產“是什么”“保護什么”“為什么要保護”等關鍵問題。我國文化遺產的類型越來越豐富,但對于價值的認知一定程度上仍停留在單一層面。當前,一方面,對于工業(yè)遺產、鄉(xiāng)村遺產、活態(tài)遺產等新遺產類型的價值認知、價值要素識別缺乏可操作的標準,且常常就物論物,忽視了“人”對于遺產價值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除了世界遺產體系中的線性遺產和國家文化公園等開始探索遺產整體價值外,不少仍停留在“點狀”的單體文物或單座城、鎮(zhèn)、村的價值認知層面。價值的單一認知給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利用帶來了一定困擾,甚至是誤導。
當下的任務是,如何總結摸索出一套既符合國際理念要求,同時彰顯中國特色、適應中國國情的文化遺產保護理論體系,為國際社會提供經驗借鑒。既要有宏觀文明交流互鑒的國際視野,又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微觀視角,打破文化遺產類型、管理屬地的樊籬,在保持中國文化脈絡的前提下,喚起不同文明間溝通交流的對話潛力,重新建構中國文化遺產系統(tǒng)性的價值體系,整體提升中國文化遺產對于全世界人民的價值認知。
二是從多部門管理向文化遺產協(xié)同保護管理體系轉變。我國現(xiàn)有文化遺產管理體系雖然看上去分工科學,但在一些地方的實際操作中缺乏統(tǒng)籌協(xié)調的平臺與機制。一方面,不同類型的文化遺產可能涉及到的主管部門有文物、住建、規(guī)劃、非遺、農業(yè)、林業(yè)、工信、航道等,在快速城鎮(zhèn)化過程中,多主體的保護責任交叉不明,統(tǒng)籌管理能力較差,在一些地方,文化遺產被破壞或拆除、城鄉(xiāng)歷史格局或風貌消失、遺產地居民被整體動遷開發(fā)等現(xiàn)象仍時有發(fā)生,不僅使文化遺產遭受重大的損失,國民情感遭到打擊,政府公信力下降,同時,還會影響中國的國家形象。另一方面,由于缺少不同層級國土空間視野下的文化遺產保護頂層設計,跨行政區(qū)域、跨遺產類型的文化遺產整體研究、保護、利用的體制機制缺乏,一定程度上仍停留在各自為政的單點管理模式。
要建立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城鄉(xiāng)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建立健全歷史文化遺產資源資產管理制度,把文物保護管理納入國土空間規(guī)劃編制和實施。搭建不同層級、不同部門參與的協(xié)同平臺,建立協(xié)調機制,在國土空間整體視野下開展研究與保護,逐步建構文化遺產協(xié)同保護管理體系。
三是從“被動”的文物保護向主動的文化遺產闡釋利用體系轉變。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有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欠發(fā)達地區(qū)政府,追求旅游帶來的經濟效益的訴求大于對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視,文化遺產保護的力量明升實降,多局限于被動的文物保護。而在旅游開發(fā)過程中,對各類文化遺產價值發(fā)掘不充分,價值闡釋不明、手段單一,專業(yè)學術成果無法轉化為公眾知識,而文化遺產中蘊藏的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無法得到有效傳承與傳播,難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做好對文化遺產價值的系統(tǒng)闡釋與活化利用,進一步區(qū)分不同類別、區(qū)位、特征的文化遺產到底應該在社會生活中發(fā)揮什么功能,建立分級分類的利用體系,也要加大不同層面的文化遺產價值研究,探索文化遺產價值的系統(tǒng)闡釋與傳播方法。
四是從各學科獨立的人才培養(yǎng)向“文化遺產學”學科體系轉變。從文物保護邁向文化遺產保護之后,原有的學科人才培養(yǎng)體系已難以適應新時代的人才需求。文化遺產學涵蓋了所有遺產類型的保護理論、價值研究、保護技術、價值闡釋等多方面內容,不應僅僅只是一個研究方向而附設在考古學或歷史學學科之下。當前,遺產保護人才的培養(yǎng)主要依托建筑、規(guī)劃類學科,以及綜合性大學中的風景園林學、社會學、旅游管理、民俗學等學科下的相關專業(yè)。而以建筑規(guī)劃學科為主的人才培養(yǎng)又往往太過專注于具體的保護實踐,存在“重技術、輕理論”“見物不見人”等固定思維的問題,不具備培養(yǎng)復合型人才的條件。
新時代對文化遺產的價值認知、保護理念、保護技術、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v觀世界上其他國家的遺產保護學科建設,由于遺產類型、保護體制機制的不同,各有特色,但文理兼?zhèn)涞膹秃闲腿瞬攀俏磥淼呐囵B(yǎng)趨勢。未來,應從整體性的學科思維出發(fā),站在跨學科視角,通過長時間的探索、實踐、總結,逐步建立并完善符合中國國情與文化傳統(tǒng)、具有亞洲特色的文化遺產學科體系。
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建構
第一,建構城鄉(xiāng)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城鄉(xiāng)文化遺產數量巨大,與人們的居住生活緊密相關,是當下遺產保護體系構建亟需突破的一個難點,不僅涉及到活態(tài)遺產的前沿理論和操作方法,需要眾多學科的參與,還要不斷調和保護與城鄉(xiāng)發(fā)展之間的矛盾,保護傳承情況復雜。相較于考古遺產、石窟寺遺產等其他領域,城鄉(xiāng)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尚不成熟,有著強烈的方法理論建構訴求。
一是要從城鄉(xiāng)互動關系、人地關系等層面,建立城鄉(xiāng)文化遺產的核心價值評估方法體系,分析價值要素類型。在“文化遺產學”視野下,從更大尺度的城鄉(xiāng)互動視角、以人為本的活態(tài)遺產視角,采用跨學科的綜合方法,建立城鄉(xiāng)文化遺產核心價值評估體系。城鄉(xiāng)文化遺產保護的價值要素可以包括自然山川、水系,道路、碼頭、關隘、橋梁,城鎮(zhèn)、村落,寺觀、官署、倉房、民居、遺址、墓葬,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具有歷史文脈關聯(lián)性的不同遺產類型。
二是要在國土空間背景下,建立跨行政區(qū)劃、跨文物類型的城鄉(xiāng)文化遺產系統(tǒng)性保護方法。改變以往“點狀”的建筑、遺址、墓葬、鎮(zhèn)、村的保護思路,突破行政區(qū)劃、文物類型間的壁壘,以城鄉(xiāng)文化遺產核心價值為綱,建立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平臺和機制,從人地關系等視角進一步完善城鄉(xiāng)文化遺產系統(tǒng)性保護方法,在各級國土空間規(guī)劃中加入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專項規(guī)劃要求,使之可持續(xù)地潤澤遺產地周邊乃至更大范圍的民眾,提升遺產對周邊城鎮(zhèn)居民的文化影響力。
三是以系統(tǒng)性視角,建立和完善城鄉(xiāng)文化遺產價值整體闡釋與傳播方法。深入研究不同類型文化遺產的價值特點,總結相應的價值闡釋和展示活用理論與方法;以相互關聯(lián)的文化遺產整體核心價值評估為基礎,建立一定地域范圍內不同類型文化遺產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關聯(lián),系統(tǒng)闡釋文化遺產的核心價值。整合文化遺產核心價值的“研究—闡釋—傳播”一體化方案,總結出文化遺產創(chuàng)新性展示和創(chuàng)造性轉化的方法,將專業(yè)學術成果轉譯為公眾易于接受的語言與方式,依托文化遺產講好中國故事。
四是建構具有亞洲特色的城鄉(xiāng)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理論體系,向世界提供“中國智慧”和“中國經驗”。實踐證明,只有不斷探索并建構具有亞洲特色的城鄉(xiāng)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理論方法,才能真正破解東方的文化保護傳承與發(fā)展的難題。我國鄉(xiāng)村遺產保護領域已進行了諸多有益的探索,提出的“村落文化景觀”理論對東亞地區(qū)的鄉(xiāng)村遺產保護傳承具有理論指導意義。未來,中國城鄉(xiāng)文化遺產保護將凝練出更多“中國智慧”和“中國經驗”,為亞洲地區(qū)的文化遺產保護理論和實踐水平提升作出積極貢獻。
第二,建構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下系列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在堅定文化自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等大背景下,需要從宏觀層面確立新時代中國文化遺產的核心價值方向。建議在國家、省級層面分別建立跨地域的重大文化遺產地、文化線路、遺產廊道的研究和保護體系,包括長城、大運河、絲綢之路、海上絲綢之路、唐蕃古道、茶馬古道、萬里茶道、蜀道、長征、長江、黃河、邊疆、河西走廊等。從早期文明起源、民族交流與融合、文明交流互鑒等層面提煉系列文化遺產的核心價值,其價值要素同樣涵蓋歷史地理環(huán)境等在內的自然遺產、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以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下系列文化遺產為核心,可以逐步建立完善中國“國家遺產”或“國家公園”管理體系,強化并提升體現(xiàn)中華民族共同體、文明交流互鑒的系列遺產的價值和地位,更好地服務于文化強國和“一帶一路”建設,增強中華文化影響力。從管理機制上,要突破并整合當前分屬于不同部門管理的國家文化公園、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國家礦山公園、國家地質公園等與自然和文化遺產相關的“公園”體系,建立系統(tǒng)保護的“國家遺產”體系,并區(qū)別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點狀保護。搭建國家和省級層面多部門參與的“國家遺產”協(xié)同管理平臺,建立協(xié)調機制,并以系統(tǒng)性視角建立跨區(qū)域、分層級的文化遺產價值闡釋體系。
第三,建構文化遺產社會功能性分級分類管理體系。文化遺產社會功能性分級分類是指從文化遺產未來發(fā)揮的社會功能角度,在理論層面建構遺產功能類型框架,建立分級分類保護與管理體系。文化遺產是從過去繼承下來的,要服務于當代生活,因此具有重要的社會功能。不同于以往以保護為目的的文物類型劃分,核心是要回答“不同遺產在經濟社會發(fā)展過程中應分別發(fā)揮什么功能”的問題,重在解決遺產活化利用的難題,正確發(fā)揮遺產的社會教育、文化認同、經濟收益、生活宜居等功能,重點服務于當代人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全面開展文化遺產社會功能性分級分類理論研究,提出具體的評估指標系統(tǒng)。從遺產的社會功能類型與層級出發(fā),分析遺產功能與管理、利用工作的相關性,確立合理、可實施的管理與利用原則,編制分級分類保護利用導則,指導遺產保護實踐工作。探索一定地域范圍內文化遺產整體活化利用的分級分類方法,在一定市域或縣域內,從宏觀視角梳理所有類型的文化遺產資源,開展歷史文脈梳理、歷史地理研究,找出時空關聯(lián)性,整理出一條或數條核心價值線索,從文化遺產能發(fā)揮的社會功能角度,提出文化遺產資源管理與整體利用的總體思路,再根據遺產類型、區(qū)位交通、空間容量、價值特征來編制分級分類利用的功能和標準,為國家層面和各級政府制定遺產保護利用策略提供決策依據。
第四,建構中國“文化遺產學”學科體系。“文化遺產學”是一門新興的,集人文、社會和自然科學為一體的綜合性學科,涵蓋了針對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等一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價值的文化遺存的相關研究與實踐。中國的“文化遺產學”要適應新時代遺產保護發(fā)展的新形勢,既需要扎實的理論知識基礎,也需要應對復雜現(xiàn)實問題時的解決能力。“文化遺產學”要將遺產價值的認知作為一切保護與利用工作的核心與基石,扭轉以功利為導向的人才培養(yǎng)思路,注重遺產精神價值的弘揚與延續(xù);改進傳統(tǒng)的“見物不見人”的研究思路和實踐現(xiàn)狀,重視人與遺產的關系研究;強調跨學科視角,打破現(xiàn)有“重技術、輕理論”道器分離的現(xiàn)狀,建立整體性的學科思維;突破現(xiàn)在“重課堂學習、輕田野實踐”的限制,完善以學促用、學用相長的教學實踐體系;加強文化遺產價值的認知、闡釋與傳播,培養(yǎng)從國家戰(zhàn)略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高度對遺產保護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的能力,為國家制定政策法規(guī)提供重要依據,實現(xiàn)遺產資源合理配置。
建構中國“文化遺產學”學科體系,建議先在考古學下正式設立名稱統(tǒng)一的“文化遺產學”二級學科,探索并建立不同于考古學、歷史學或建筑學的學科核心理論、學科方法體系,逐步將其建設成為一級學科。“文化遺產學”的核心應該是首先解決文化遺產的價值理論問題,在價值認知基礎上,再系統(tǒng)解決遺產保護技術、遺產地管理等理論和實踐問題。除了需要借鑒考古學、歷史學、建筑學、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等相關學科的知識體系外,還需要不同程度吸收藝術學、歷史地理學、社會學、人類學、民族學等人文社會科學,以及巖土、土木、化學、材料、數字化等自然科學的理論和方法。未來,“文化遺產學”可以參照考古學、哲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按照研究對象的類別來設置二級學科,同時也還要借鑒交叉學科的設置方法。不同二級學科下再設置交叉學科方向,在培養(yǎng)學生掌握遺產價值認知方法外,進一步學習不同類型遺產的保護技術、遺產管理、遺產闡釋等內容。
(作者為復旦大學國土與文化資源研究中心主任、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教授,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活態(tài)遺產與社區(qū)發(fā)展教席主持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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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孫華:《遺產與遺產保護學——以文化遺產學的學科范疇為中心》,《遺產與保護研究》,2018年第12期。
③潘魯生:《關于文化遺產學建設的思考》,《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2021年第3期。
責編/于洪清 美編/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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