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之治@文化解碼】
文化興則國運興,文化強則民族強。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精神血脈,文化遺產是延伸文化維度、豐富歷史內涵的重要載體。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讓收藏在博物館里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來”,讓文化遺產說話、把歷史智慧告訴人們,才能激發(fā)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才能更加堅定全國各族人民振興中華、實現中國夢的信心和決心。
探尋文化遺產背后的真實,是讓文化遺產活起來的必要前提。文化遺產是歷史留給人類的寶貴財富,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但很多時候都僅僅把其當作沉睡的化石、歷史的舊跡,以保護的名義“養(yǎng)在深閨”“束于高閣”,而這種保護只是以絕對的“物質性”盡可能保護了文化遺產的“物質存在”,忽視了深沉而厚重的文化性、歷史性以及溫度性。讓文化遺產活起來,需要我們打破傳統(tǒng)觀念下“封閉化”“隔離化”“靜態(tài)化”的物質性保護措施,敢于透過“銹跡斑斑”去“磨洗認前朝”,善于窺見“古物舊跡”中的“歷史韻味”,真正去領略文化遺產歷經萬千塵埃、輾轉時光交錯,閃耀出的絢爛光芒,讓文化遺產承載的民族精神去滋養(yǎng)心靈、涵養(yǎng)情懷。
找尋文化遺產和社會發(fā)展的融合點,是讓文化遺產活起來的根本路徑。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美好生活需要既體現物質需求的滿足,更反映文化需求的提升。文化遺產作為中華文化、中華精神的歷史具象化載體,理應擔負起傳承歷史文化、豐富精神世界、培養(yǎng)文化情懷的歷史使命。讓文化遺產“火”起來,就是要清楚文化遺產保護與經濟社會發(fā)展并不矛盾,就是要找尋文化遺產與社會發(fā)展的互促模式,通過文化促發(fā)展、文旅相結合、科技助力遺產保護等創(chuàng)新方式,堅持在保護中利用,在利用中進一步詮釋和豐富其價值,讓文化遺產保護與經濟社會發(fā)展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追尋文化遺產保護與堅定文化自信的統(tǒng)一,是讓文化遺產活起來的最終目標。人無精神不立,國無精神不強。文化自信是一個政黨、民族和國家對自己文化價值的充分肯定和對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堅定信心。文化遺產沉淀著獨特的精神風格、蘊含著中華民族深沉的文化符號,是深厚文化根脈和獨特文化優(yōu)勢的不竭之源,文化自信根植于此,堅定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本質在于此,我們要積極挖掘文化遺產背后生生不息、革故鼎新、博大精深的文化力量,善于用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無形的意識、特定的觀念去影響和塑造有形社會人的行為、精神與價值判斷,讓遺產“火”起來,讓文化“自信”起來,不斷以文化資源鑄就中華民族持久而強大的凝聚力向心力。
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政黨如果沒有文化自信,就會失去基礎與靈魂,如果將文化遺產擱置在角落,就會失去根本與泉源,解答文化遺產背后的自信“方程式”,需要我們向前再進一步。(作者: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