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蒙俄經濟走廊推進過程中,非傳統安全問題日益凸顯,安全合作逐漸成為中蒙俄三國不容忽視的一項議題。中蒙俄三國應通過構建“安全共同體”、鞏固并提升經濟聯系、加強與域外大國溝通協調、推進安全合作機制建設等途徑來加強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維護地區(qū)經濟發(fā)展和安全穩(wěn)定。
【關鍵詞】中蒙俄經濟走廊 非傳統安全合作 形勢與挑戰(zhàn) 【中圖分類號】F125 【文獻標識碼】A
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覆蓋的地區(qū)多為中蒙俄三國邊疆地區(qū),經濟發(fā)展水平普遍低下且民族、宗教和社會問題復雜多變。三國所面臨的“三股勢力”威脅、能源供應及運輸安全風險、生態(tài)環(huán)境惡化、自然災害、走私販毒等非傳統安全威脅正影響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非傳統安全問題沒有哪個是靠單個的民族國家獨自能夠應付和解決的”,因此迫切需要中蒙俄三國通力合作加以解決。
中蒙俄經濟走廊非傳統安全合作的基礎穩(wěn)固。中蒙俄高度契合的地緣安全戰(zhàn)略和互補性很強的經濟發(fā)展結構決定著三方合作存有長期可能。從國家高層領導人互動的政治視野看,近年來三國元首頻繁會晤、溝通交流及時深入,為三國全新伙伴關系的建立注入了重要內涵,也提供了可靠保障。從地方政府互動關系的視野看,中國的新疆、內蒙古、黑龍江等省市已與“俄羅斯的布里亞特共和國、伊爾庫茨克州等地區(qū)以及蒙古國的東方省、喬巴山市等地區(qū)都建立了聯絡關系”,這為三國間的地方政府外事活動和區(qū)域合作提供了可能。從共同利益的視野看,中蒙俄三國都肩負著發(fā)展本國經濟的重任,利益交叉使得三方非傳統安全合作成為了可能,三國通過相互配合來解決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中的非傳統安全問題無疑是符合三國國家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選擇。
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中非傳統安全合作面臨新挑戰(zhàn)
第一,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過程中三國間的政治互信仍有不足。中蒙俄經濟走廊倡議的提出雖然得到中蒙俄三國政府的積極響應,但由于中蒙俄三國政治制度不同、歷史文化差異明顯以及域外大國強勢介入等因素影響,導致中蒙俄三國政治互信程度還存在一定差異,俄蒙兩國對中國平等、共贏倡議還存有相當大的疑慮和擔心。隨著中國經濟迅速崛起,有關“中國威脅論”和“蒙俄受害論”等荒謬理論在蒙俄兩國還有一定市場,部分俄蒙民眾和學者認為中國不可信賴、難以接近,擔心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會使俄蒙兩國經濟更加依賴中國,會使俄蒙最終淪為中國的能源供應地和經濟附庸國。所有這些政治上的不信任可能會導致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中的非傳統安全合作部分協議不能執(zhí)行、相關機制難以保障、實踐開展困難重重,如果這些問題不能很好地化解,對三方的長遠合作必然也會產生深遠影響。
第二,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中的俄蒙兩國軟硬環(huán)境存有合作風險。經濟聯系是推動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過程中非傳統安全合作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三國集體出資和共同分擔才能保證非傳統安全合作得以順利實施。然而,俄蒙兩國深受國際能源價格下跌影響,導致兩國經濟全面下滑,財政狀況受創(chuàng)嚴重。同時,俄蒙兩國政策法規(guī)變更頻繁,相關法律不夠完善,腐敗問題嚴重,行政效率低下且執(zhí)行過程隨意性較大,總體投資環(huán)境亟須改善。連俄蒙學者都承認自己國家“是一個投資環(huán)境差、投資風險高的國家,不屬于具有投資吸引力的國家之列”。因此,盡管俄蒙兩國深受非傳統安全威脅影響,對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中的非傳統安全合作意愿也很大,但確實由于“本國經濟韌性較差、政府政策多變、行政效率低下、法律制度不夠完善”等負面因素掣肘三方合作效能。
第三,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的現有合作機制不夠完善。中蒙俄三國雖然通過多次高層會晤、政府宣言以及會議磋商等方式進行了非傳統安全各領域合作,形成了一些綱領性文件,但這些文件與真正意義上的法律相比還缺乏規(guī)范性、穩(wěn)定性和強制性。這些非正式國際機制對于三國合作的權利和義務、合作方式、具體的操作步驟和合作規(guī)范等方面也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因此缺乏可操作性。同時,這些綱領性文件并沒有法律的強制約束力,因此在經濟走廊合作過程中非常容易引起違約風險,一旦發(fā)生糾紛,也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可以作為處理的有力依據。而且,中蒙俄三國簽訂的這些文件只是框架性的宏觀指導性文件,很多非傳統安全合作領域都沒有涉及,相關機制建設還處于空白狀態(tài),缺乏多領域的綜合合作。
此外,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面臨美日等域外國家“拉蒙抑華”的干擾。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的提出與推進,使得美、日、歐、印等域外大國和地區(qū)對“中蒙俄安全同盟”的推論陷入戰(zhàn)略焦慮。美日等域外國家“拉蒙抑華”也成為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中非傳統安全合作面臨新挑戰(zhàn)。
加強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中非傳統安全合作的對策建議
第一,增強政治互信,共倡“命運共同體”理念。政治互信是國家間關系穩(wěn)定發(fā)展的前提和基礎,是深化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的重要目標,更是中蒙俄三國開展非傳統安全合作的必由之路。只有建立政治互信,培養(yǎng)共同意識和集體身份,增進國民間的往來與了解,實現政策溝通和民心相通,才能做好物與物、人與人的互聯互通。“與鄰為善、以鄰為伴”的周邊外交方針在深化中蒙俄三國政治互信中發(fā)揮了巨大作用,但中國仍需大力推動“命運共同體”和“共享安全”新理念,借助日益強盛的國力在地區(qū)公共安全產品供給和非傳統安全問題治理等方面發(fā)揮更積極的作用。而俄蒙兩國也應該清醒認識到這是機遇而非威脅,面對中國的崛起和中蒙俄經濟走廊的推進,兩國應將“非傳統安全納入本國國家安全戰(zhàn)略的視野當中,從戰(zhàn)略合作的高度采取深化合作的實際步驟”。
第二,加強經濟聯系,提升合作動力。加強經濟聯系,實現三國經濟互利共贏,發(fā)展本國落后邊疆地區(qū),并為三國在非傳統安全合作中集體出資和共同分擔提供物質保障,是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的根本。因此,中蒙俄三國需“高度重視經濟社會發(fā)展變化與國際安全之間的聯系,深入研究原本認為可能與國際安全毫不相干的經濟社會發(fā)展因素產生的重要影響”,加快中蒙俄經濟走廊的經濟聯系,實現中蒙俄三方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從根本上提升合作動力。
第三,完善制度保障,提高機制化水平。面對中蒙俄三國的法律體系不同及現有合作機制的缺陷和不足,中蒙俄三方為避免或減少合作機制的沖突必須完善現有法律體系,將彼此簽訂的綱領性文件提升至穩(wěn)定、高效的專門法律層次,切實規(guī)定彼此的權利與義務,就非傳統安全合作各方職責進行有效劃分,對各方的行為進行規(guī)范和約束等,確保合作機制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功能。同時,中蒙俄經濟走廊非傳統安全合作應該注重組織建設,通過建立完備的綜合協調機構和整體規(guī)劃部門來貫徹執(zhí)行各項宣言和條約,具體細化合作中的相關要求,解決存在的技術性問題,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等。
第四,正視美日等國干擾,共創(chuàng)積極輿論氛圍。中蒙俄三國在推動經濟走廊建設中的非傳統安全合作時,必須妥善處理他國的干擾,通過與其建構“利益共同體”與“安全共同體”來化解阻力和開展合作。首先,三國要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同這些域外大國進行政策溝通,清楚表明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中的非傳統安全合作并不是為了應對美國戰(zhàn)略東移,更不可能是三國打著安全合作的幌子來壟斷該地區(qū)的利益。其次,中蒙俄三國應對外強調經濟走廊非傳統安全合作的非排他性與合作性,歡迎美日歐印等域外國家和其他國際性組織共同參與非傳統安全合作公共產品的供給,鼓勵他們對中蒙俄經濟走廊開展投資合作,實現互利共贏。最后,三國應加強與這些域外大國的互動,管控分歧,避免沖突。通過戰(zhàn)略對話、高層互訪等方式深化政治互信,尋求利益契合點,減少沖突對抗,特別是要注重同這些域外大國構建新型大國關系來加強務實合作。
(作者為吉林大學行政學院博士研究生,內蒙古工業(yè)大學講師)
【本文系2016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課題攻關項目“中國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的地緣政治環(huán)境及地緣戰(zhàn)略研究”(項目編號:16JZD027)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黃鳳志:《對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的戰(zhàn)略分析》,《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16年第13期。
責編/谷漩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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