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黨建工作對于黨員主體地位的尊重,有助于在思想政治方面增強黨的意識、發(fā)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jiān)督,凈化黨內政治生態(tài),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jiān)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松軟的問題,為黨內生活和黨建工作注入活力。
【關鍵詞】全面從嚴治黨 黨員主體地位 黨內政治生活 黨內監(jiān)督
【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這個主題,從12個方面對黨建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其中包括“必須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這一要求。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最根本的就是要認真落實黨章及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黨內規(guī)章賦予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jiān)督權等各項民主權利,讓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真正發(fā)揮主體作用。
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有助于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增強黨的意識,時刻牢記自己第一身份是黨員,率先垂范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長期實踐中,黨內政治生活狀況總體是好的,但一個時期以來,也出現(xiàn)了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一些領導干部特別是個別高級干部不但不尊重自身作為黨員的主體地位,不能以黨員的標準來要求嚴格自己;而且也不尊重黨內其他同志的黨員主體地位,缺乏對其他同志主體地位的認同,依仗權勢,任人唯親、拉幫結派,打壓所謂的“異己”,在黨組織內破壞黨規(guī)黨紀、擾亂黨內政治生活。這些錯誤言行侵蝕黨員的思想道德基礎,破壞黨的團結和集中統(tǒng)一,損害黨內政治生態(tài)和黨的形象,影響黨和人民事業(yè)發(fā)展,最終導致一些黨員干部淪落為黨和人民的罪人,禍國殃民。
位高不能擅權,權重不可謀私。加強和規(guī)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jiān)督,改善黨內生活的政治環(huán)境,必須從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抓起。十八屆六中全會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guī)范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關鍵是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這個主題,全會用46次“必須”給黨員干部提出了若干強制要求,用“不得”、“不準”、“禁止”、“不允許”、“不能”、“絕不”、“反對”等高頻強制禁止詞匯為黨員干部劃定了若干紅線,特別給高級干部強調了十項重要規(guī)矩。其中就包括“全體黨員、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增強黨的意識,時刻牢記自己第一身份是黨員”這一要求,以準則的形式強調了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的重要性。
對于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來說,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一方面,是尊重自身作為一名黨員的主體地位,牢記自己作為一名黨員的身份,增強自身黨的意識,在黨章規(guī)定的范圍內行使各項權利、履行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義務;另一方面,是尊重和認同黨內其他同志的黨員主體地位,維護黨內民主平等的同志關系。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范。
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有助于黨的各級組織切實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增強黨的組織生活活力
一個時期以來,由于存在一些主體責任缺失、監(jiān)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松軟現(xiàn)象,黨內政治生活、組織生活、民主生活中相繼出現(xiàn)了無視且有損黨員主體地位的矛盾和問題。個別“一把手”大權獨攬、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黨內不同層級間存在一些溝通渠道單一、弄虛作假、虛報浮夸、隱瞞實情、報喜不報憂、拖延不辦等問題;一些普通黨員意愿難以及時有效表達,部分普通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與監(jiān)督權無法得到保障……對于上述問題的出現(xiàn),黨的各級組織及其負責人負有不可推卸的主體責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jiān)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松軟的問題,把強化黨內監(jiān)督作為黨的建設重要基礎性工程,使監(jiān)督的制度優(yōu)勢充分釋放出來。為此,全會從理想信念的學習教育、維護黨中央權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選人用人、黨的組織生活、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等方面對黨的各級組織提出了若干要求。這些要求的貫徹落實,需要黨的各級組織及其負責人在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的同時,在實際工作中切實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各項權利落到實處。
對于黨的各級組織及其負責人而言,只有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按照黨章黨規(guī)要求行事,方能正確定位,客觀公正地選人、民主平等地用人;方能不帶功利地規(guī)范和純潔黨內同志關系;方能擔起主體責任,旗幟鮮明地為敢于擔當?shù)母刹繐?,為敢于負責的干部負責;方能將信任激勵同嚴格監(jiān)督結合起來,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chuàng)新中的失誤;方能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將黨的各級組織應有的作用發(fā)揮出來,把應有的責任扛起來,增強黨的組織生活活力,不斷提升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自覺有效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有助于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保持個人心情舒暢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不僅對新形勢下加強和規(guī)范黨內政治生活提出若干新的要求,而且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tài)提出了建設目標,即努力在全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tǒng)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有利于這一目標的實現(xiàn)。
黨員作為黨內生活的主體,是黨內政治生活、組織生活和民主生活的直接參與者,是黨章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的享有者、行使者和各項義務的承擔者、履行者,維持著黨內的各種關系。黨員個人的意志、愿望和精神面貌直接影響著黨員參與黨內生活和黨建工作的熱情與成效。在黨內生活和黨建工作中,如果黨員干部特別是普通黨員的主體地位不被尊重、應有的權利得不到保障、個人的意志或愿望被壓制,一些黨員就會以漠不關心的冷漠態(tài)度加以回應,抑或對領導干部盲從盲信,極易出現(xiàn)在大是大非面前態(tài)度曖昧、被錯誤言論所左右甚至動搖基本政治立場,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的問題。這些正是十八屆六中全會著力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在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的言行作出若干強制規(guī)定,對黨的各級組織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進一步強化的同時,以準則和條例的形式強調了對黨員主體地位的尊重與保護。全會指出,必須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jiān)督權,保障全體黨員平等享有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權利、履行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義務,堅持黨內民主平等的同志關系,任何黨組織和黨員不得侵害黨員民主權利。暢通黨員參與討論黨內事務的途徑,拓寬黨員表達意見渠道,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的政治氛圍。黨員有權向黨負責地揭發(fā)、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提倡實名舉報。上述規(guī)定不但充分尊重了黨員主體地位,而且為黨員在黨內生活中各種權利的實現(xiàn)提供了更為全面細致的保障。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以黨章為根本依據(jù),以準則條例的形式對尊重黨員主體地位加以細化。這有助于維護黨中央權威和堅持黨中央集中統(tǒng)一領導,有利于實現(xiàn)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同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的有機統(tǒng)一。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研究室副主任)
【注:本文系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工程項目“認同視角下黨的執(zhí)政合法性資源的維護與拓展”(項目編號:2016mgchq006)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關于〈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的說明》,新華網(wǎng),2016年11月2日。
責編/溫祖俊 美編/王夢雅(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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