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面深化改革是消除經濟社會發(fā)展體制障礙的重要途徑,也是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中國夢的基本策略。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chuàng)造者,在全面深化改革中,需要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因此,應當充分發(fā)揮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堅持人民主體思想,充分尊重人民的實踐主體性、價值主體性和認識主體性,發(fā)揮群眾首創(chuàng)精神,依靠人民群眾力量。
【關鍵詞】人民主體性 全面深化改革 價值 【中圖分類號】D61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發(fā)揮群眾首創(chuàng)精神,依靠人民群眾力量。因此,應當正確認識人民主體思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意義,探索以人民群眾的能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路徑。
人民實踐主體性:全面深化改革的現實基礎
實踐是指個體有目的、有意識地改造自然世界和人類社會的對象性活動,實踐觀點是歷史唯物主義的邏輯起點和基本觀點,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哲學依據。只有培養(yǎng)和激發(fā)人民實踐主體性,才能更好地實現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
實踐主體性是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前提。實踐意識是實踐活動的基本前提,只有當個體具有鮮明的實踐意識,并自覺地開展實踐活動,才能收到預期的實踐效果。全面深化改革就是人民群眾有目的、有意識的實踐活動,只有當人民群眾具有鮮明的實踐意識和改革意識,并付諸于社會實踐活動,才有可能實現改革的目標。意識是社會存在的主觀反映,與人的實踐活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人民實踐主體意識就源于人民的實踐活動。在社會實踐和生產勞動中誰享有勞動成果,誰就是生產勞動的主人,只有讓人民群眾占有實踐成果,才能充分確保人民群眾的實踐主體性。
人民實踐主體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現實基礎。全面深化改革是突破利益固化、推進經濟轉型、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策略。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主體,人民不僅應當是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社會制度等改革活動的參與者,更應當享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成果,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受益者,但現實可能會存在偏差。例如,從理論上看國有企業(yè)、公共基礎設施等都屬于全民所有,人民理應公平地享有這些物質財富,但是受制度建設、社會發(fā)展、生產力水平等因素影響和制約,人民并不能公平公正地享有這些物質財富,甚至在某種特殊情況下還會產生社會財富分配扭曲、社會資源占有不公平等嚴重問題。這些正是黨和政府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戰(zhàn)略的內在原因,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價值所在。
馬克思認為,意識只能反映被意識到的存在,人們的意識只能是他們的現實生活的反映。人們有什么樣的社會關系和社會實踐,就會有什么樣的社會意義,妄圖以脫離社會存在的方式改變人們意識的思想是不符合現實的。所以,要改變人民的思想意識,就應從人民所處的社會實踐去理解和培養(yǎng)人民的實踐主體意識。在社會轉型期的今天,應當推進全面深化改革,通過收入分配改革縮小貧富差距,通過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解決民生發(fā)展滯后,通過服務型政府建設解決官員腐敗、行政效率低下等問題,通過經濟體制改革強化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地位,通過行政審批改革解決政府干預微觀經濟的問題,等等。此外,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維護和發(fā)展人民群眾利益,激發(fā)人民的實踐主體意識和首創(chuàng)精神,使廣大人民自覺投身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社會實踐之中。
人民價值主體性:全面深化改革的價值指向
價值具有滿足主體需要的功能,其中主體需要是價值關系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客體滿足哪類主體的需要就意味著對哪類主體有價值。深化改革是為了讓全體人民共享發(fā)展成果。可見,全面深化改革的價值主體是人民。
價值主體性是社會實踐活動的基本目的。實踐活動是從實踐目的出發(fā)的。實踐主體的需要和利益是實踐活動的出發(fā)點與落腳點。馬克思指出,人類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東西”,因此,人類第一個歷史活動是生產物質生活本身。顯然,人類歷史基本前提是有生命的個人為了生存所進行的物質生產活動,人們的各種實踐活動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與需要。人民投身社會實踐就是為了在改革中維護和發(fā)展自己的利益;人民之所以愿意為改革開放事業(yè)奉獻自我、貢獻力量,就在于改革發(fā)展有助于解決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符合每個中國人的根本利益。可見,只有維護和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和利益,才能更好地激發(fā)人民群眾的首創(chuàng)精神,徹底打贏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戰(zhàn)。
人民價值主體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價值指向。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中提出,整體的共同利益是在個體利益中產生的,“共同利益”在歷史上任何時間都是由“私人”的個人造成的。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主體,人民群眾的實踐意識、價值需要等直接決定著社會實踐程度和效果,只有將價值目標、社會理想等轉化為人民群眾的思想共識、情感共鳴和價值認同,才能實現社會實踐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就是為了維護人民利益、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激發(fā)人民的創(chuàng)造活力,但在改革實踐中由于片面關注“人民”這一整體概念,而忽視了每個“現實的個人”。應當將人民利益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價值導向,堅持以人為本掃清全面深化改革的價值障礙,讓人民群眾真正意識到自己的力量。
人民認識主體性:全面深化改革的內在力量
馬克思認為,“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是當“批判的武器”轉化為人民群眾的思想認識與價值信仰之后,就會產生無窮的物質力量。作為實現中國夢的“批判的武器”,全面深化改革思想“一經人民群眾掌握,就會變成改造世界的物質力量”。
認識主體性是改革實踐活動的內在動力。馬克思說過,理論只要徹底就能夠說服人,而徹底的理論必然是能夠推翻一切束縛人、奴役人、蔑視人的關系的理論。改革是為了破除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改變制約經濟發(fā)展的舊體制,消除制約社會公正的舊制度,促進城鄉(xiāng)均衡發(fā)展、社會公平正義、人民幸福安康等,這些體現了解放人、發(fā)展人的社會主義宗旨,也符合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所以,改革是能獲得人民擁護的改革,應當從認識主體性視角推進改革,將改革思想轉化為人民群眾的思想認識和價值認同。
人民認識主體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力量源泉。人民對全面深化改革的認識及政府對人民需要的認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現實基礎與價值指向,也是彰顯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與價值主體性的認識論基礎。全面深化改革的認識主體是人民群眾,只有植根人民和造福人民,才能使黨的事業(yè)立于不敗之地。所以,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認識主體,讓人民自覺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這樣才能更好地彰顯全面深化改革的認識論基礎。因此,應當將行政體制改革、服務型政府建設等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前提,以清正廉潔、公平正義、以人為本的人民政府凝聚改革共識,從人民主體的利益和需要出發(fā)制定改革政策、創(chuàng)新社會制度,使經濟、政治、文化等制度更加符合人民利益,以增進人民群眾的改革共識和思想認同。
全面深化改革是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中國夢的重要途徑,全面深化改革離不開人民群眾的實踐參與,然而人民群眾的奮斗目標卻是他們自身的利益和需要。所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中,應當培育人民的實踐主體性、價值主體性和認識主體性,依靠人民力量推進全面深化改革。
(作者為集寧師范學院教授)
【參考文獻】
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責編/孫垚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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