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著力防控債務風險列為明年經濟六大任務之一,要求明確責任落實,省區(qū)市政府要對本地區(qū)地方政府性債務負責任。這是中央在地方政府性債務治理方面發(fā)出的一個重要信號,加強地方政府舉債的風險約束已經是刻不容緩。
應該說,地方政府舉債本身無可厚非,關鍵是要完善債務形成機制,強化風險約束,提高債務資金使用效率,實現償債資金有序安排,防止出現債務風險。通常各國對地方政府債務形成機制有相對完善的制度安排,無論是依托于市政債還是銀行貸款,加強風險約束、限制舉債規(guī)模是較為普遍的作法。這是因為地方政府債務一頭連接金融市場,一頭關系地方經濟社會的協(xié)調可持續(xù)發(fā)展,若出現債務風險,不僅會引爆金融市場風險,而且也會損害到地方經濟金融的穩(wěn)健運行。即使是制度相對完善的美國,也無法完全避免州政府財政破產??梢?,強化地方政府舉債的風險約束,是確保宏觀經濟金融穩(wěn)健運行的必要前提。
過去相當長時間,我國地方政府舉債風險約束意識淡薄,蘊涵了較大的風險隱患。這一方面是因為地方政府性債務背靠國家信用,地方黨政領導想當然認為中央政府將會兜底,即使出現暫時性債務償還困難,也可能會提供適當償債機制安排。另一方面是因為地方政府擁有龐大的土地資源作為債務擔保,只要房地產市場不出現崩盤,債務償還資金仍有充分保障。這種舉債風險意識淡薄突出表現在地方政府普遍存在強烈的舉債動機,并導致地方政府性債務無序增長,甚至出現違規(guī)采用集資、回購等方式舉債建設公益性項目,違規(guī)向融資平臺注資或提供擔保,通過財務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違規(guī)舉借政府性債務,以致于2012年12月24日財政部、發(fā)改委、央行和銀監(jiān)會聯合發(fā)文,來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guī)融資行為。
在經濟周期與經濟轉型迭加時,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有可能會加快暴露。目前看,地方政府償債資金要受到宏觀經濟環(huán)境制約。我國經濟增長放緩已經危及到地方財政收入的持續(xù)穩(wěn)定增長,今年上半年全國地方財政收入增長13.5%,而7-10月則放緩至12.1%。雖然今年以來地方政府土地出讓收入迅速增長,但區(qū)域分化較為明顯,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四個一線城市較上年同期增長約1.8倍,二線、三線城市卻未達預期。即使是一線城市,考慮到未來人口規(guī)模增長受限,以及房價過高已引發(fā)“有價無市”現象,房地產市場未來走向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進而影響到土地出讓收入增長。而地方政府債務償還高峰還沒有結束,通常按照債務期限3-5年安排,加上此前債務延期和新增債務因素,明后兩年地方政府債務償還壓力并不會有根本上緩解,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已經是迫在眉睫。
因此,強化地方政府舉債的風險約束,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作為明年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把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加強源頭規(guī)范,把地方政府性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嚴格政府舉債程序,是確保不發(fā)生系統(tǒng)性、區(qū)域性金融風險底線的必要前提。